申請資格:
大學部學生: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65分(含)以上;
研究所學生:大學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65分(含)以上且研究所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;
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各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
表格下載:
請至師培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:
http://www.educ.nchu.edu.tw/zh-tw/download
1.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資料檢核表
2.申請表
3.簡歷與生涯規劃(依教程文件格式)
4.推薦表 (2份) (依教程文件格式)
5.大學以上(含)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;
大學以上(含)中文名次證明正本。
6.指導教授同意書(博士班學生申請用)
7.其他有助於遴選之相關資料(例如:教育志工證明、參與教育相關研習證明、社團參與等)
8.原住民考生,應繳交戶籍謄本正本一份。
9.符合就讀偏遠地區學生資格者,請檢附偏遠地區學生報考教育學程身分認定申請書(含偏遠地區就讀中、小學之畢業證書影本)。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 4/7(一)下午5時止。
申請方式:請將申請資料繳交給408江助教。
申請教育學程相關辦法